中新經緯12月27日電 27日凌晨,格力電器官方微博發布澄清聲明稱,“奧克斯訴格力侵權獲賠5849萬”為不實信息。
聲明指出,格力電器注意到網絡上流傳“奧克斯訴格力侵權獲賠5849萬”相關報道。經查證,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已于2023年12月7日、8日就該系列案件作出二審終審裁判:判決奧克斯購買的專利不符合授權條件,應予無效;裁定撤銷寧波中院、杭州中院有關判決,駁回奧克斯的起訴。
格力電器表示,部分媒體及平臺未盡核實義務,發布不實信息,已嚴重侵害公司合法權益,請相關信息發布平臺、媒體及時予以澄清并消除不良影響,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此前,有媒體報道稱,奧克斯與格力電器兩起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件一審判決書公布。
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判決書顯示,原告奧克斯公司以“壓縮機”發明專利權被侵害為由提起訴訟,要求被告格力公司分別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開支共計3996.17萬元和3332萬元。法院在審理后認為,奧克斯作為涉案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,在專利有效期內依法享有提起侵權訴訟的權利。最終,兩起案件法院分別判決格力電器賠償奧克斯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3303萬元、2546萬元。(中新經緯APP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