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經緯1月9日電 1月9日,慈文傳媒發布公告稱,公司收到江西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。
來源:慈文傳媒公告
江西證監局指出,經查,慈文傳媒存在四方面問題:
一是公司2022年年報未嚴格按照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——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》(證監會公告〔2021〕15號)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,準確披露前五大供應商的采購額數據。
二是公司2022年末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606.59萬元,系分別持有靈河影視制作(上海)有限公司20%股權、成都泛娛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30%股權。上述兩項長期股權投資存在減值跡象,但公司未在2022年末評估相關資產的可收回金額,不符合《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——資產減值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。
三是公司2022年財務報表披露存在瑕疵。其中,涉及交易性金融資產100.31萬元、債權投資711.80萬元、合同負債2725.46萬元存在報表項目列示不準確的情況,其他應收款、存貨跌價準備、其他應付款報表附注明細披露不準確。
四是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由公司監事會主席一人擔任總監票人,由股東代表一人擔任大會計票人,律師見證。上述參與監票、計票的人員不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。
江西證監局表示,慈文傳媒上述行為導致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、不準確,違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。根據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,江西證監局決定對慈文傳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,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。
慈文傳媒對此表示,公司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,深刻反思公司在規范運作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,認真吸取經驗教訓;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學習,持續完善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,不斷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質量,杜絕此類事項再次發生,全力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,促進公司持續、健康、穩定發展。本次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,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,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。
此外,因為慈文傳媒存在2022年年報未準確披露前五大供應商采購額數據等三方面問題,深交所對慈文傳媒下發監管函。
深交所表示,希望公司及全體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認真吸取教訓,并提醒公司及全體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《證券法》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規,以及本所《股票上市規則》及相關規定,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及時、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,杜絕此類事件發生。
來源:深交所網站
公開信息顯示,慈文傳媒創辦于2000年,2015年11月登陸A股市場。公司主營業務涉及影視劇的投資、制作、發行及衍生業務和藝人經紀業務等。
業績方面,慈文傳媒2023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4.43億元,同比增長11.6%;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403.9萬元,同比下降56.62%。(中新經緯APP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