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經緯1月8日電 1月8日盤后,思美傳媒發布公告稱,公司收到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,浙江證監局擬決定:對公司給予警告,并處以一百五十萬元罰款;對時任董秘李子木給予警告,并處以一百萬元罰款。
來源:思美傳媒公告
具體來看,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顯示,經查明,思美傳媒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:
2023年11月27日12時50分,思美傳媒對深交所互動易平臺投資者關于“公司作為抖音的長期合作伙伴,是否有相關業務與抖音超市合作”的提問,回復稱“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”。公司股價在下午開盤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漲停,并保持到收盤。
當日收盤后,思美傳媒在互動易平臺答復投資者相關提問稱,“公司所稱代運營抖音超市,是指公司代運營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間之一”。抖音電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、28日就“思美傳媒代運營抖音超市”發布辟謠信息。
思美傳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:50的回復所稱“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”,與實際情況不符。
浙江證監局認為,思美傳媒上述信息披露不真實、不準確、不完整,構成誤導性陳述,涉嫌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(以下簡稱《證券法》)第七十八條第二款、第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,屬于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。
時任思美傳媒董事會秘書李子木,負責公司對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所提問題的回復工作,其編寫“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”的答復信息并決定發布,未能保證相關信息的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涉嫌違反《證券法》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,是思美傳媒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。
根據相關規定,浙江證監局擬決定:對思美傳媒給予警告,并處以一百五十萬元罰款;對李子木給予警告,并處以一百萬元罰款。
思美傳媒對此表示,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,敬請投資者諒解。公司將認真吸取經驗教訓,加強內部治理的規范性,提高信息披露質量,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及時、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,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利益。
同日,深交所發布關于對思美傳媒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。深交所表示,思美傳媒在互動易平臺答復投資者內容,未準確、完整揭示參與“抖音超市”業務的具體情況、對公司的具體影響等,對投資者投資決策產生誤導,導致股價大幅波動,造成不良影響,性質惡劣,情節嚴重。依據相關規定,深交所決定對思美傳媒、李子木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。
中新經緯注意到,同樣因為上述情形,思美傳媒2023年11月29日發布公告稱,浙江證監局對公司及李子木出具警示函。
思美傳媒2022年年報顯示,李子木,男,1987年出生,中國國籍,無境外居留權。北京大學文學學士、經濟學學士學位、法律碩士學位。曾任北京君合律師事務所律師、建信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規崗高級副經理、四川聚信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經理、四川玖紫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經理、四川旅投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。2019年11月起任思美傳媒董事會秘書兼副總經理。
值得一提的是,思美傳媒2023年12月4日晚間公告稱,李子木作為公司信息披露直接責任人,因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審慎,導致公司及其個人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。經董事會審議通過,決定暫停其董事會秘書、副總經理職務。
資料顯示,思美傳媒主營營銷服務、影視內容、數字版權運營及服務等業務,具體包括互聯網、電視、戶外、廣播、報紙、雜志等全媒體策劃及代理,綜藝節目及影視劇宣發,品牌管理與廣告創意等。
業績方面,2023年前三季度,思美傳媒實現營業收入41.38億元,同比增33.74%;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428.76萬元,與上年同期相比由盈轉虧。
二級市場方面,思美傳媒1月8日收跌1.08%報5.49元/股,總市值29.88億元。(中新經緯APP)